丽水瓯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松阳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审批
浙江-丽水-松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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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350190叶海伟
程锴**省**市**县
**省**市**县西屏街道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瓯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县 **县**镇、裕溪乡、象溪镇、古市镇、樟溪乡、**坝、玉岩镇、西屏街道、望松街道、叶村乡
经度:119.348800 纬度: 28.498510****环境局**分局
2022-11-08
丽环建松〔2022〕36号
8312.04
410**县**镇、裕溪乡、象溪镇、古市镇、樟溪乡、**坝、玉岩镇、西屏街道、望松街道、****政府具体负责各辖区
/**环睿****公司
****0106MAC6PPY642
2026-04-13
2026-04-152026-05-15
2026-07-112026-08-07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18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以防治水土流失与防洪为主、兼顾生态修复与保护、水环境改善、水景观提升等。以防治水土流失与防洪为主、兼顾生态修复与保护、水环境改善、水景观提升等。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2年度)实施后,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00k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治理、经济林地治理、护岸、生态堰坝、村庄生态提升工程等。本项目共计实施:封育治理3858.83hm2(包括封育标识牌309块,流域宣传碑15块);经济林地治理39.42hm2(排水沟4300m、沉砂池10座,补种茶苗29250株、生产道路3904m、监测平台246m2、避雨棚3座);**护岸7552m(象溪镇4520.5m、裕溪镇578m、古市镇1105m、**镇1348.5m);生态堰坝12座;村庄生态提升工程1.7500hm2(裕溪乡绿道生态提升:1.55hm2,古市镇村庄生态提升0.2hm2)。 **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3年度)实施后,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85k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治理、护岸、生态堰坝、村庄生态提升工程等。本项目共计实施: 封育治理3085.74hm2(包括封育标识牌191块,流域宣传碑12块);**护岸12012m,**护脚350m;生态堰坝10座(望松街道2座、玉岩镇5座、**坝镇3座);望松街道村庄生态提升工程0.0575hm2。**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2年度)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00km2:封育治理项目实施封育治理2825.76hm2(象溪区854.89hm2、裕溪区408.24hm2、古市区202.22hm2、**区1360.41hm2),封育标识牌226块,(象溪区68块、裕溪区33块、古市区16块、**区109块),流域宣传碑15块(象溪区6块、裕溪区2块、古市区1块、**区6块)。经济林地治理项目完成**区内茶园治理项目38.01hm2,裕溪区茶园治理项目取消。修建护岸7508m(象溪区4415m、裕溪区578m、古市区1105m、**区1410m)。生态堰坝10座(象溪区3座,**区3座,裕溪区2 座,樟溪区2座)。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完成裕溪乡绿道生态提升面积约为1.55hm2,古市镇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取消。 **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3年度)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85km2:封育治理面积共计3085.74hm2,封育标识牌191块,流域宣传碑12 块。护岸工程:累计完成护岸长12398m,护脚333m。生态堰坝:生态堰坝建设19座(西屏街道6座、**镇1座、象溪镇1座、玉岩镇5座、**坝镇6座)。其他:**流域宣传碑3处。****电站门口1处,南坑源节点1处,小槎节点1处。
(2022年度)工程变动:**坝镇1033.07hm2封育未实施;****政府要求,经济林地治理裕溪区茶园治理项目取消,小槎村2#生态堰坝和联溪村2#生态堰坝取消;护岸、护脚修建长度根据实际水毁情况现场优化微调,基本保持一致;古市镇村庄环境提升工程由于该区域属于非粮化用地而取消。不属于重大变动。 (2023年度)工程变动:望松街道村庄生态提升工程因政策原因取消;护岸、护脚修建长度根据实际水毁情况现场优化微调,基本保持一致;望松街道2座堰坝因规划变更取消,****村委要求,部分堰坝因年久失修冲刷受损,因此增加了部分堰坝的修复建设工作,进而恢复其防洪防冲及防水土流失等生态功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涉及不涉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陆生生态: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及扰动范围,施工过程中控制扬尘,避免夜间施工灯光影响,降低施工对动物生活的影响。 水生生态:涉水工程(生态堰坝、护岸等)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施工过程控制施工废水的随意排放,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降低泥沙入河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生态堰坝设计时需充分考虑鱼类洄游,预留鱼道,使其有良好的过鱼能力。 废气:施工作业表面及施工运输道路洒水。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 废水:砂石料及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等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进入**池,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生态流动厕所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降噪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村镇环卫部门清运;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工区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管道建材包装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政府****处理场处理;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需妥善收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陆生生态: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临时场地优先利用周边村庄空置硬化地面,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控制车速,大风天气不开挖,材料不露天堆放采取防风遮盖,夜间不施工。 水生生态:堰坝、护岸施工避开鱼类产卵期和汛期,施工期间禁止捕鱼,堰坝施工分期分段施工,减少了对河道生态流量及鱼类的影响,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回用,禁止排入水体,材料堆放远离河道且防雨覆盖,不会造成雨水冲刷入河。**堰坝设置有鱼道。 废气:施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大风天气不开挖,材料不露天堆放采取防风遮盖,机械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减少黑烟排放。 废水:本项目所用混凝土大部分采用商混,量小的工程段采取拌制,未产生砂石料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如养护、道路洒水、水泥砂石料拌料用水等。机械车辆仅在出场时对轮胎进行表面冲洗,且冲洗用水量少、不涉及发动机舱或底盘等油污较重部位的深度清洗,无含油废水产生。实际建设中未设置移动式生态厕所,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农村污水处理终端。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经过村庄的车辆限速、限鸣。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废弃砂石料、破碎混凝土块运至低洼处回填垫路,不能利用的****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废油产生。
机械车辆仅在出场时对轮胎进行表面冲洗,且冲洗用水量少、不涉及发动机舱或底盘等油污较重部位的深度清洗,无含油废水产生。 实际建设中未设置移动式生态厕所,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农村污水处理终端。 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废油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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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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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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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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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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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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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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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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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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