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资源化利用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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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化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依托公司现有生产厂房、仓储、安全环保等设施,在原有2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高浓度混盐水溶液及副产盐处置规模的基础上,新增溶解、过滤分离设备将处置规模扩至40万吨/年,通过**化处置利用得到印染助剂产品,为副产盐及一般工业固废盐产生企业服务,实现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建设性质 技改及其他
行业类别 环保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135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邮政编码 434200 环评单位名称 ****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6-08-11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8-11 公告结束日期 2026-08-17
公示名称 关于****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关于****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省**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地理坐标:经度111°37′22.314″,纬度30°17′36.325″),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在原有一般固废处置能力基础上,新增一般固废(废盐)处置能力20万吨/年,总处置规模扩产至40万吨/年。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对原已批复建设的20万吨/年固废**化利用线基础上进行建设,对一般固废(废盐)进行溶解、物理提纯、干燥;同步建设噪声、废气处理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废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烘干包装废气采用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58排放;投料工序采取封闭式投料方式控制其无组织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废水主要为MVR蒸发冷凝水、喷淋废水,MVR蒸发冷凝水回用于本项目溶解工序及现有工程工艺补水,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回用至本项目溶解工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旋风收尘作为产品外售;过滤滤渣、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三、该项目主要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866吨/年。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8月11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4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及副产盐**化利用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烘干包装废气采用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58排放;投料工序采取封闭式投料方式控制其无组织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废水主要为MVR蒸发冷凝水、喷淋废水,MVR蒸发冷凝水回用于本项目溶解工序及现有工程工艺补水,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回用至本项目溶解工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旋风收尘作为产品外售;过滤滤渣、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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