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满足采购人所需主副食品;
(二)预算金额:25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采购清单要求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五)服务地点:**州**县;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且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询价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采购网(www.****.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报名供应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配送站点,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和配送工具以保证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具有保质保量完成服务的履约能力和资质。
(六)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一)提交时间:2026年8月18日(详见询价文件)
(二)提交地点:**省**州**县。(详见询价文件)
(三)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一)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详见询价文件)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省**州**县(详见询价文件)标书代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内外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1****6307
监督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1****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