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我单位依法没收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防范安全风险,盘活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要求,现就我单位没收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经营单位开展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依法没收危险化学品处置询价项目
2. 处置单位:****
3. 处置标的物:我单位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品类:92#汽油,预估数量430升,标的物封存完好,实物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
4. 处置方式:由成交单位全额收购,自行负责现场装卸、运输、清运及合规处置,承担全过程费用及安全、法律责任。
1. 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对应成品油经营合法资质,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近三年无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经营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4. 本项目仅限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 本次采用不少于三家合格资质单位比价询价方式开展处置工作,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2.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原则,在资质合格、履约能力达标的前提下,以最高有效报价为主要成交依据。
3. 恶意报价、虚假报价、资质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交报价材料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1. 报价为一次性最终含税全包价,包含货物收购、装卸、运输、安全处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询价单位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2. 报价单位须现场踏勘核实标的物实际情况,一经报价,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现状、数量、质量等全部情况,后续不得提出调价、弃购、索赔等任何异议。
3. 报价材料须密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地点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1. 正式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踏勘及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
2.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09:00时(逾期报送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3. 报送地点:****203室
4. 联系人:王久峰
5. 联系电话:0370-****819
1.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报名、报价费用。
2. 清运全过程安全主体责任由成交单位全权承担,清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3. 成交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货款,并完成全部物资清运工作,逾期未履约的,取消成交资格,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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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来源:****中队
编辑:王久峰
校队:刘猛
审核:袁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