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省**市**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东南侧的一处荒沟内,地块中心坐标E111°6′21.795",N37°14′49.212"。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治理区占地面积35.8875hm2,总库容768.5万m3,去除绿化覆土、分层覆土后,需煤矸石量为636.42万m3,密度按1.5t/m3折算,即954.63万t。土地复垦目标为乔木林地16.2056hm2、灌木林地17.0269hm2。
建设历程:2025年7月22日中****管理局对**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5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公司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6年1月,吕****管理局以吕审批发〔2026〕9号文批复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2026年2月,****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以晋环发〔2026〕3号文印发了《**省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方案与省级方案的衔接落地,结合实际,****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煤矸石生态回填和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吕政函〔2026〕13号)。通知针对现有6个试点项目提出了统一执行省级技术标准、完成相关方案及报告变更批复等具体要求。项目于2025年7****政府以中政函〔2025〕69号文确定为**县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试点(第一期),属于吕政函〔2026〕13号文中现有6个试点项目范畴。因此,根据吕政函〔2026〕13号文精神,项目回填场地不再按照原吕政函〔2026〕48号文要求的I类场地建设,变更为按第I类场地标准建设。2026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6年7月30日,吕****管理局以吕审批发〔2026〕305号文批复了项目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项目于2026年1月开工建设,2026年8月前期工程建设完成。
目前挡矸墙、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进场道路等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项目主体及环保工程基本满足工业固废回填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东南侧
联系人:焦总
联系电话:186****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