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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近零排放项目)蒸汽压缩机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研究院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近零排放项目)蒸汽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以下澄清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000 元(人民币伍佰叁拾捌万元整),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 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含税)不得超过其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澄清如下: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6.开标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定于 2026 年 0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在“****研究院电子采购平台”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澄清如下:
“开标时间:定于 2026 年 08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在“****研究院电子采购平台”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本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澄清回复内容为准。
****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