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聚福里﹒快乐小院(**街道﹒****二期南小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分局02幢107室
成交金额:5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聚福里﹒快乐小院(**街道﹒****二期南小区) 施工范围:聚焦****南区居民(特别是老年群体)的日常刚需,通过“一廊贯通”串联起多元功能节点。旨在打造一个集议事、健身、游乐、晾晒、休****社区公共空间,切实解决老人生活痛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洪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513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齐中富、王琼、胡语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5%
收费金额:76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名称:无。
3、成交单位业绩:(1****大学****中心建设项目;(2)2025****中学****中学维修工程。
4、若成交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固堤路交叉口东60米
联系方式:0553-****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
联系方式:152****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15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