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科学化水平,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为**县黄河文化活态体验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实施办法》**开展 2026 年度**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建议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县寿峰寺明代水陆壁画缺损图像的图像学比较与重建研究
(二)一般课题
2.基于水陆画图像的**寿峰寺壁画 AIGC 图像艺术复原研究
3.水陆画**的图像学信息调研与可视化知识库构建研究
4.**县寿峰寺古建筑形制构造与营造技艺研究
5.寿峰寺壁画艺术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6.秦晋水陆画体系下**寿峰寺明代壁画服饰对比与文化溯源研究
7.**县寿峰寺壁画动态图形设计与信息可视化中的创新表达研究
8.黄河中游秦晋大峡谷视域下**寿峰寺历史文化渊源的价值研究
9.产旅融合背景下**文旅研学、康养复合功能空间整体优化设计研究
10.**县黄河文化活态体验区建设对策与建议研究
11.**县丹秋壶旅游一体化发展策略与路径研究
12.**县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
13.**县在地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14.**县文博**美育转化的创新路径研究
15.全域文旅融合背景下**研学场景视觉设计与消费转化机制研究
16.数字创意设计赋能**文旅沉浸式传统文化体验场景构建研究
17.数字艺术赋能**文旅消费新业态培育研究
18.校地协同视角下**黄河文旅综合开发研究
19.**县文化旅游消费新场景打造方法与路径研究
20.乡土生活视角下“小而美”乡村文旅场景发展路径研究
21.文旅融合背景下**县区域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对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不得添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政府联合组织实施,面向**省社科界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单位限报 3 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院(部)、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学校****中心。电子版《申报书》(WORD、PDF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PDF 文件格式)及申报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盖章扫描 PDF 版)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见附件。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社科联、****政府**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 3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 1 万元。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6 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 3 万字左右的书面研究报告和 3 千字左右的压缩版报告,1.5-2 千字的建言献策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AI 率不超过 30%。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AI 率不超过 30%。
****社科联、****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政府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 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政府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政府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周京蓉 ****0141
****中心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