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办公厅《**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红军镇和小河镇两个重点治理区域。**市小河镇区域内主要治理对象为尾矿库1座、矿硐4个、废渣堆16处、废渣贮存场1座,其中尾矿库采用原位阻隔防渗+下游地表水锑净化拦截技术,2个涌水矿硐采用全矿碉注浆封堵技术,2个无水矿碉采用简易封堵技术,废渣堆3处29650m3采用原位管控技术,废渣堆13处216280m3采用异位贮存集中管控,废渣贮存场采用拦截坝+顶底部防渗+两侧导排+覆土绿化等技术;**市红军镇区域内主要治理对象为废渣堆3处和涌水矿硐2个,矿硐涌水主要采用技术为清污分流,将****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渣堆3处46330m3,其中小青铜沟1处32700m3,采用原位管控,剩余2处13630m3采用异位贮存集中管控。
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0709.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地点:**市小河镇和红军镇。
二、项目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8****5151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宏盛沣通****公司 联系电话:0915-****488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公示期限
自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止。
六、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 **宏盛沣通****公司
2026年8月11日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