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6号要求,为全面深化落实农业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全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210万元,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3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2万亩。计划于2027年6月底全面完成。
二、实施内容
(一)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支持引导瓜果蔬菜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使用≥0.015mm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3万亩。
(二)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支持引导瓜果蔬菜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膜,推广面积2万亩。
(三)全面推动地膜回收利用处置。依托全市现已建成的回收体系,发****回收站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动机械化和人工回收,创新“以资抵膜”回收方式,做到“应收尽收”,将回收的农用废旧农膜送交指定残膜处置企业,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资金使用
项目总资金21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资金用于一是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3万亩,每亩补助不高于30元地膜,共90万元;二是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每亩补助不高于60元地膜,共120万元。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结余资金继续用于采购和其他费用支出等。
四、工作进度
2026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
2026年7-11月,全面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实施主体申报、物资招标相关工作。
2026年11月-2027年5月,开展采购地膜发放、做好物资使用相关记录等工作。
2027年6月,整理项目资料,完成总结报告、绩效报告等;组织自验、申请项目验收。
五、工作保障
成立2026年地膜科学****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政策资金落实、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规划、督导检查及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明确资金拨付流程和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骗补套利等违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网络、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地膜残留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策要求,不断提高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
附件:1.**市2026年地膜科学****小组名单
2.**市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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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