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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市水源置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市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明集镇、魏桥镇、九户镇
验收情况:2025年8月6日,**省**市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张老师 131****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