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科发商业智慧物业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科发商业智慧物业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 购 人:****
(三)项目概况:****公司物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拟建设覆盖约10个住宅项目、4000户左右的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后续可根据业务发展扩展至更多项目),包含业主端小程序、运营管理平台、管家端工具、移动巡检APP、委外考勤系统、合同收入管理系统、收入结算平台、员工****社区电商等核心模块。
(四)采购金额:最高含税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总报价须包含以下两部分费用构成:①系统建设费:包含系统需求调研、定制开发、安装部署、调试适配、第三方接口对接、源代码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免费质保期内的运维服务、培训费及为完成系统上线所需的一切费用;②运维服务费:包含质保期满后第2年、第3年共计两年的系统运维、技术支持及日常保障服务费用。
(五)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及上线运行。
(六)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连续三年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三年综合履约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续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第九条及合同附件1《智慧物业系统测评》。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测评及结果运用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合同约定,具体以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的续签合同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同类物业管理系统开发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及实施内容页)。
3.申请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在合同或协****机关认定有行贿行为的单位,****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我方可终止执行合同或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损失和赔偿责任。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满足本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第二条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条件” 的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与原件一致。)
四、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9:00-12:00,13: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谈判时间及地址
谈判时间:2026年8月20日10:00;科发****园区科创北路9号**市孵化大楼1楼);2026年8月20日10:00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及相关信息
领取地点:**市涪**普明南路东段116号铂金时代1-2-1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73****7107
领取费用:本次采购文件为20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申请人一旦购买本谈判采购文件参与谈判,即被认为具备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件及规定,售后不退。
七、谈判申请保证金
(一)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申请人可选择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三种形式之一提交,现金转账须在2026年8月19日17:00前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银行保函、****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须在2026年8月19日17:00前提交至采购人(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缴费后,申请人需****管理部办理收据开具或保函、担保合同签收事宜。
(三)收款信息
户名:****
账号:4311 3010 0100 2759 75
开户行:****分行
(四)保函/保险要求:
1.出具机构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银行机构:需****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2)保险机构:需****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最近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证明。
(3)担保机构:需****管理部门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的,按****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按季度报告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书。
2.保函/保险须具备的赔付要求
(1)符合赔付情形的,应具备“见索即赔”原则,保函(保险)出具机构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
(2)符合赔付情形的,应在收到索赔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索赔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受益人在索赔书中指定的账户。
(3)应具备连带担保责任。
(不具备以上要求的保函/保险将被拒收)
(五)谈判保证金退还
1.非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并递交退还申请和收据后无息退还至非中选候选人基本账户;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并递交退还申请和收据后无息退还;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申请的;标书代写
(2)在采购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经整改符合要求的除外);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谈判有效期内,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