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嵘麟建设有限公司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改项目2026年7月31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审批
河北-邯郸-丛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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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审批局

名称: ****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改项目2026年7月31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效力状态:

****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改项目2026年7月31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596
通讯地址:**市滏东北大街55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改项目 **** 黄****垃圾场道** **晨美环境****公司 (1)项目名称:****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67%%。
(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东经:114度23分17秒 北纬:36度39分32秒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现有厂区占地面积46667m2(约70亩),新增用地面积13333m2(约20亩),总占地面积60000m2(约90亩),**一座沥青碎石混合料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0000m2,将厂区内现有沥青碎石混合料加工生产线拆除,更换为1条智能型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该生产线建设在**车间内,同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进。技术改造后,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更节能环保,产能仍为15万吨/年。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拆除现有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包含骨料上料系统、烘干滚筒、筛分机、搅拌缸、沥青储罐、导热油炉、布袋除尘+沥青烟电捕净化设备、料仓、输送管道、配套钢构平台及基础构筑物,严格依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2017 年 78 号公告)分段无害化拆除。施工期主要大气环境影响为扬尘、拆除施工时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扬尘主要为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为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拆除时产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构筑物的土方开挖、施工现场物料装卸、堆放以及渣土临时堆放等过程;道路运输扬尘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往来过程。为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2020〕1 号)中有关施工扬尘的管理规定,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1-2007)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项目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本工程施工过程提出以下要求,采取合理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期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尽可能小的影响。(1)场地四周设置全密闭 2m 高围挡墙。(2)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临时排水管道及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3)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5)运输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6)施工现场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7)建筑材料、构件等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堆放要整齐,要挂定型化的标牌。(8)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9)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同时本次评价施工过程应做到“8 个百分百”,即:建筑施工工地围挡 100%、路面硬化 100%、100%洒水压尘、裸土 100%覆盖、进出车辆 100%冲洗、渣土运输 100%封闭、建筑垃圾 100%规范管理、机械尾气排放 100%达标。为了控制沥青烟、VOCs 的影响采取下述措施:(1)拆除前密闭蒸汽吹扫设备,吹扫废气接入原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避免无组织挥发;(2)沥青结块、含油构件拆解时局部设置移动式集气罩,配套小型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沥青烟气;(3)严禁高温烘烤、明火灼烧沥青构件,防止大量沥青烟无组织逸散;(4)拆除作业避开高温正午,减少沥青挥发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废气污染,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其他无组织排放标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②在靠近噪声的敏感点进行施工时,应在施工区域周围布置临时隔声墙,防止施工噪声对其产生影响;③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噪声局部声级过高,噪声高设备施工时,应在设备周围安装声屏障,同时尽量将设备设置远离沿线村落。④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车速和单位时间内的车流量,车辆穿行城镇时适当降低车速,在较空旷地带行驶应当提高车速,在居民区中穿行时车速控制在20km/h内,并禁鸣喇叭。可以绕开居民区时,尽量不要从居民区穿行;不得已必须穿行于居民区,为受影响的居民区制作临时隔音设备;⑤在高噪声施工区,施工人员应佩戴棉花涂蜡、伞形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防声用具;增加工人换班次数或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项目占地边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440m的康河村。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3、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两大类。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活动、物料拌合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根据工程分析,本环评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②施工现场因地制宜,依托现有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③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④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盥洗废水,施工工人为周边居民,不在施工场地食宿。废水产生量较少,其污染因子主要为 SS、COD,用于场地喷洒抑尘,就地蒸发。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拆除产生的废钢材、输送机配件、废弃电机、沥青渣、焦油泥、废导热油、储罐残留沥青、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工程土、废建材、撒落的砂石材料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等。施工中要加强对这些固体废物的管理,收集后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
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厂区设置独立一般固废堆放区、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区,间隔围挡、防渗地面、防雨棚;危废区设置泄漏收集沟、应急吸油毡;拆除同步分拣,废钢、建筑垃圾、沥青危废分开桶装/堆存,危废容器贴规范标签,标注危废代码、产生工序;一般固废:废钢材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混凝土、碎石建筑垃圾外运至合规建材消纳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签订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协议,拆除产生危废日产日清,建立危废台账、转移联单,禁止厂区长期堆存、随意丢弃;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环境基本可以得到恢复。通过采取以上必要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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