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电极前驱体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山东-烟台-龙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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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1MABPHN5743董宾蝉
李鹤**省**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省**市**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裕和一路与裕炼七路交叉口 南侧****厂区内预处理一装置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端电极前驱体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省**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裕和一路与裕炼七路交叉口 南侧****厂区内预处理一装置区
经度:120.286861 纬度: 37.618620****环境局****分局
2025-10-20
裕环报告表〔2025〕3号****0681MABPHN****001P
2026-04-033000
85****
****0681MABPHN5743****
****0681MABPHN5743****公司
913********957151D2026-04-30
2026-07-102026-08-0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0ruV3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建设内容为在企业现有15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预处理一装置增建一套油浆过滤单元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建设内容为在企业现有15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预处理一装置增建一套油浆过滤单元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金属烧结网过滤技术对油浆进行脱固处理,进而提高油浆质量采用金属烧结网过滤技术对油浆进行脱固处理,进而提高油浆质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运营期储罐静止储存损耗和工作损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减压分馏炉燃烧工艺处理;原料加热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37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运营期储罐静止储存损耗和工作损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中间相加热炉燃烧工艺处理,通过现有40m高中间相装置烟囱DA011排放;原料加热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燃用脱硫干气+低氮燃烧装置经一根**37 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
1.新增原料加热炉排气筒编号变更为DA017。2.为缩短收集管网输送距离、降低系统压损,进一步提升废气输送稳定性及处理系统运行可靠性,项目罐组废气仍沿用环评设计的现有“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工艺,但末端处置单元由原减压分馏炉处理后依托DA007排气筒排放,调整为由中间相加热炉处理后,依托现有中间相装置烟囱DA011排放。变动后废气治理主体工艺路线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未新增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量、范围及强度均不增加,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水平维持原有水平,未发生显著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营运期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须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营运期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须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52.92 0 0 0 0
0 0 5.0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1.234 0 7.598 0 0 1.234 0 /
16.1387 0.439 37.904 0 0 16.578 0.439 /
5.5841 0.056 21.147 0 0 5.64 0.056 /
0.2843 0.196 8.794 0 0 0.48 0.19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减压分馏炉燃烧工艺处理后进入预处理一分馏加热炉,经47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时段标准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要求 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中间相加热炉工艺处理,通过现有40m中间相装置烟囱DA011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中间相装置烟囱(DA011)VOCs最大排放浓度2.30mg/m3、最大排放速率2.55×10-2kg/h;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标准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要求
2 原料加热炉燃用脱硫干气+低氮燃烧装置经一根**37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要求 原料加热炉燃烧产生废气经燃用脱硫干气+低氮燃烧装置经一根**37 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 油浆过滤原料加热炉排气筒(DA017)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7mg/m3、最大排放速率7.69×10-3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22mg/m3、最大排放速率7.00×10-2kg/h;二氧化硫未检出; 烟气黑度<1(级)。废气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技改部分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既有部分依托现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技改部分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既有部分依托现有。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 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 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各个环节的具体管控措施。运营期油浆过滤器产生的废金属滤芯,须由具备资质的厂家清洗;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油须全部回用于厂区现有生产系统,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清洗后确保无油类物质残留的滤芯,可作为一般金属固废外售处置;检修和正常运行阶段产生的沾染性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8),须收集后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营期油浆过滤器产生的废金属滤芯,由具备资质的厂家清洗;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油全部回用于厂区现有生产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后确保无油类物质残留的滤芯,可作为一般金属固废外售处置;检修和正常运行阶段产生的沾染性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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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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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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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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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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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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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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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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