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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政府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标题: | 关于2026年度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说明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8-11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依据《******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5〕1号)及《**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阜自然**和规划〔2026〕116号,以下简称《指引》),**区原村庄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因政策调整和资金保障等因素制约,不再单独推进,现转为编制“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暂无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管控范围涵盖农村住宅、民生设施及产业项目用地。按照《指引》要求,管理规定可以区为单元,由******分局组织编制,报区政府审批;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组织编制,经******分局审查同意后报批。该规定将作为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依据,建议后续按程序组织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联系科室:****规划局**分局综合规划科,联系电话:****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