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名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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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草食家畜养殖基础、玉米种植**禀赋及粮改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县粮改饲项目资金285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县优质饲草收储工作,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调****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参与粮改饲的积极性,推动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的粮改饲任务,提升饲草品质和养殖效益,助力乡村产业**。本项目整体实施及资金拨付工作于202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绩效任务目标

(一)数量指标。全年完成粮改饲收储面积1.9万亩、青贮4.8万吨以上。

(二)质量指标。严格把控青贮饲草质量,确保吨奶指数达1500公斤/吨以上(1吨全株青贮玉米干物质可产1500公斤奶)。

(三)时效指标。严格把控项目实施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储工作。

(四)成本指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控制使用成本,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

(五)效益指标。通过粮改饲项目实施,养殖场(户)成本下降不低于5%。

(六)满意度指标。实施主体对中央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县辖区内符合条件****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二)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优质饲草收储工作,对收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进行补助(进口除外)。

(三)补助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参考上级补助标准,制定以下具体补助标准:

1. 青贮饲草折算标准:每立方米青贮储量按800公斤折算,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比例折合为青贮量计算补助;

2. 补助限额:每吨优质饲草补助不得高于60元,按亩测算补助标准约150元左右;

3. 最终补助标准:根据项目资金总量(285万元)与各主体实际合格收储数量总和测算确定,确保资金足额使用、分配合理,当实际青贮量高于任务数时,按各主体完成数量占总完成量的比例核算补助金额。

(四)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补助对象通过事前申报、项目实施、现场验收等程序,根据实际收储量申请补助,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方案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将《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异议、疑问及时核实、反馈,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6月底前,****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管理股申报登记,如实填写《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开户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县农****小组,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收储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实地核查,初步确定拟补助对象名单。

(三)结果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确定的拟补助实施主体名单,****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明确拟补助主体信息、申报收储数量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其拟补助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补助对象。

(四)收贮验收。实施主体完成收储任务后,****农业农村局递交书面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小组,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收储数量进行全面验收。

(五)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建设,所有实施主体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实际收储数量,核算各主体补助金额,汇总形成验收报告,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足额拨付至各实施主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拨付台账记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艾章朋任组长,畜牧水产管理股、兽医工作专班、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专班、****中心、动物卫生检疫所、农业项目监督工作专班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改饲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管理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实施主体遴选、实施过程监督、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各成员科室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农业财政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好项目主体遴选、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严禁超范围列支、挪用、套取或骗取项目资金。

(三)加强技术服务。组建由畜牧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粮改饲技术服务团队。深入养殖场户开展青贮技术培训,包括青贮原料选择、收割时机、调制加工等内容。建立技术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养殖户技术难题,定期回访指导,提**贮质量和利用率。

(四)及时报送信息。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填报**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行收储数据周报制度,及时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收储数量、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农业农村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规范。

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养殖场地址

畜种

现有存栏

拟收贮数量(吨)

项目申报单位

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2026年**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株玉米收贮,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收贮过程中接受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收贮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我单位自愿取消奖补资格,今后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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