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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404MA13X3DD9T | 建设单位法人:饶剑 |
| 刘恩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市 |
| **省**市边境经济**区18号小区 |
| ****污酸中回收铼金属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市 **省**市边境经济**区18号小区 |
| 经度:****053.65 纬度: 425054.55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2 |
| 延州环审(表)字〔2025〕HC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40 |
| 1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2404MA13X3DD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东晟****公司 |
| ****0103MA17HTJP2Q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省****公司 |
| ****0105MACKQX6W9B,****0100MA84LX7H3C | 竣工时间:2025-05-15 |
| 2025-06-2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7-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24huIf |
| 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回收铼酸铵1.5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回收铼酸铵1.55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酸废水经厂区现有过滤沉铅工艺后引出,经本项目车间内多级过滤及树 脂吸附后回至原引出节点,继续按原污酸处理工艺中后续硫化沉砷等工序处理 。本项目的铼回收工艺主要包括污酸过滤净化、铼金属树脂吸附、树脂洗涤、 交换树脂铼金属解吸以及富铼液结晶等环节。 | 实际建设情况:污酸废水经车间内多级过滤及树脂吸附后,继续按原污酸处理工艺硫化沉砷等工序处理。本项目的铼回收工艺主要包括污酸过滤净化、铼金属树脂吸附、树脂洗涤、交换树脂铼金属解吸及再生、富铼液蒸发结晶以及氨氮处理等环节。 |
| 原计划氨水存放于厂房二层的桶内,****水库房(原活性焦库房);计划厂房一层设置解吸剂配置槽用于解吸剂配置,改为取消解吸剂配置环节,购买直接配置好的解吸剂;计划使用的双氧水取消;为降低氨氮对污水处理负荷的影响,配套建设一套氨氮处理系统;污酸中携带进入多级过滤装置产生的硫酸雾,用于吸收氨气,不新增排放量;氨氮系统蒸发时会产生氨气,经提供的数据计算,氨气增加量不超过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再生废水、工艺洗水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生产废水排放至****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制酸系统中的净化工序、污酸污水处理工序制样、****熔炼厂的水淬渣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边****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河。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置过程挥发的氨气、硫酸配置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尾气吸收塔采用稀硫酸吸收处理,废气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氨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氨气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滤渣(铅滤饼)、废滤袋、废树脂、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袋回炉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离子交换后废洗水、树脂再生产生的再生废水、尾气吸收塔2产生的废水以及设备循环冷却水排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解吸后产生的废洗水和尾气吸收塔1产生的废水及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经过氨氮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以上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制酸系统中的净化工序、污酸污水处理工序制样、****熔炼厂的水淬渣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边境经济**区污水站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酸中携带进入多级过滤装置和再生剂配置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富铼液蒸发时和氨氮系统蒸发时产生的氨气,采用微负压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98%)经尾气吸收塔(氨气除害塔)(处理效率95%)吸收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氨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氨气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铅滤饼、废滤布、废滤袋、废树脂、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布和废滤袋回炉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为降低氨氮对污水处理负荷的影响,配套建设一套氨氮处理系统;污酸中携带进入多级过滤装置产生的硫酸雾,用于吸收氨气,不新增排放量;氨氮系统蒸发时会产生氨气,经提供的数据计算,氨气增加量不超过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稀硫酸及氨水配置槽设置围堰, 围堰容积分别为2m3、5m3。污酸废水储槽设置40m3围堰区,应急槽0. 7m3, 事故池依托厂区现有。 | 实际建设情况:稀硫酸及氨水配置槽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分别为10.35m3、12.65m3。污酸废水储槽设置40m3围堰区,应急槽0.7m3,事故池依托厂区现有。 |
| 计划稀硫酸及氨水配置槽分别设置 2m3、5m3围堰实际扩大至10.35m3、12.65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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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尾气吸收塔(氨气除害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废气主要为污酸中携带进入多级过滤装置和再生剂配置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富铼液蒸发时和氨氮系统蒸发时产生的氨气,采用微负压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98%)经尾气吸收塔(氨气除害塔)(处理效率95%)吸收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32)排放。 | 有组织氨浓度最大值为13.3mg/m3、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3kg/h,有组织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4.5mg/m3、硫酸雾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17kg/h。 |
| 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3dB(A) |
| 1 |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滤渣(铅滤饼)、废滤袋、废树脂、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袋回炉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铅滤饼、废滤布、废滤袋、废树脂、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布和废滤袋回炉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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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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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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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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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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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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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