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索引号: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8号
**县****填埋场项目(二期)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时间:2026年7月31日
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6〕750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县****填埋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纳入经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该批次用地共1个地块,地块面积1.2446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环卫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县夹竹园镇**村,征收总面积1.2446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446公顷,其中:农用地1.2446公顷(含耕地1.2190公顷)。
拟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244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同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446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县夹竹园镇**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政府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