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稻谷烘干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德宏州****小组戒毒所对面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小组戒毒所对面,总占地面积约3306.67平方米,属“未批先建”项目,于2025年12月4****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德环责改〔2025〕4-0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稻谷烘干厂房、办公生活楼、水电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提升机、水平输送机、粮食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等。项目设置1条年烘干1万吨湿稻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5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主要进行废气、废水环保设施的安装和设备调试;施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焊接废气、生活废水、噪声、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以及少量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烘干过程产生的烟气、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一般工业固废(杂质、布袋收集粉尘、灰渣、废旧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厂房内进行施工,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厂房通风、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采用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建筑垃圾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丢弃或焚烧。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进行稻谷烘干,项目所使用原料为湿稻谷,储存在三面密闭的厂房内,不露天堆存,在卸粮完成后,及时对进粮坑周围沉降的粉尘进行清扫,防止因人员走动和风吹等引起二次扬尘污染。烘干工段热风炉产生的烟尘经过旋风+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烟气中SO2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烘干塔和振动筛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引至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中,由末端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沟渠;项目运营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员工食堂餐饮废水在出水口设置油水分离器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三格式)处理,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肥料。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设备维护;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做到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突发性噪声。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统****收购站。食堂餐厨垃圾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收运处置。热风炉产生的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冷却后装袋,交由附近农户用于农田施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同炉渣一同处置,筛分产生的杂质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委托有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储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须做好分区防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储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材料。一般固废暂存区、隔油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基础铺设10cm厚三合土夯实,上层为15cm,用水泥硬化,四周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厂区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硬化。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对装置周围可能的明火、电器火花和撞击火花进行控制管理;严禁在危险区内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并设置备用空油桶,防止发生渗漏时及时转至空桶内。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职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储存区内严禁烟火,应设明显警示牌。场内张贴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章。按要求将燃料、原料、成品定点组织堆放,堆放时预留消防安全通道,全厂按规定布置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易燃物和料场之间做好防火隔离墙。在堆场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吸烟等行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防渗、防泄漏措施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并按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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