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路口岸(新鸭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珍珠街2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4日14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路口岸(新鸭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54万元
最高限价:29.754万元(本控制价依据《**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收费标准计算后60%计算标准)。
采购需求:对****公路口岸(新鸭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出具成果报告。
| 工程名称 | 合同额(万元) |
| 旅检大楼土建、配套及其它续建改造工程 | 1105.37 |
| 旅检楼建筑及其他维修工程 | 903.61 |
| **公路口岸弱电系统及配套设施信息话建设二期工程施工合同 | 1,192.86 |
| 商贸区观光电梯、大桥连廊(旅检) | 22.78 |
| 商贸区观光电梯、大桥连廊(旅检) | 19.56 |
| 旅检大楼幕墙工程及补充协议 | 1,157.20 |
| 过街**幕墙补充协议 | 418.88 |
| 地磅基础及检车地沟工程 | 31.11 |
| 合计 | 4851.37 |
| 最终按施工单位报审额计算 |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省**市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中国****协会"网站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s://bid.****.net)
方式:(1)本项目实行招标流程电子化,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https://bid.****.net(**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购买(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如需发票,进入“皓盘云建APP-订单中心”中在线申请。
(3)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当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时,被邀请单位登录平台在“我的投标-邀请招标”处查看邀请函进入获取招标文件页面。
(4)招标文件费:500元,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发票,进入平台“我的投标-投标项目”中在线申请。
(5)**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操作问题咨询电话:189****4347/189****668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发布,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登录**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我的投标-企业信息维护)。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售价:采购文件费:500元/份;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珍珠街2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珍珠街2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文件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鑫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s://bid.****.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金泉路6-6号
联系方式:138****8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珍珠街21-5号
联系方式:0415-****557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户名称:****
账号:415********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毕伟桐
电话:041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