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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11
| 项目名称 | ****杨官屯支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路141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930.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华 |
| 联系人 | 陈鹏 | 联系电话 | 158****331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1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省**市**区杨官屯乡杨清路与政兴街路口西南角,占地面积8252.65平方米。**一座3层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共计2930.7平方米,设置营业大厅、档案室等业务用房。项目能耗:年用电量12.65万度、年用水量900吨。项目建成达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54吨标准煤(当量值),38.14吨标准煤(等价值)。 公司承诺: 1、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2、****公司自筹。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一年内对承诺情况进行验收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3、该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 4、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及生产能力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严格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建设,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该备案证明无效。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设置了厨房油烟废气专用烟道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 ||
| 承诺:**** 张志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志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