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总部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3.项目地点:**省**市**区**路28号(**种业总部办公楼)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年度维保服务含税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全包形式报价,须包含人工、检测、常规耗材、报告编制、税费、应急处置等履行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无任何追加费用;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采购服务范围与标准
1.维保覆盖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装置、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灭火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办公楼内全部消防设施。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巡检记录、季度功能性测试、年度全面检测、故障维修、台账更新、24小时故障应急抢修、配合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消防隐患整改建议。
3.交付成果:须提供全年维保巡检记录、季度测试报告、年度正式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并协助建立完整的消防维保档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含税总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供应商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管理部令第7号),已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具备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从业条件,并配备足额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
4.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持证维保常驻人员,能够提供快速上门应急处置服务,并须提供场地证明及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2****事业单位或产业园同类消防维保服务业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及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1:00(**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同步将PDF扫描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省**市**区**路28号,******办公室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密封要求:文件须密封包装,封面清晰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2.份数要求: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
3.必备资料(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附件《维保报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3)“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报价有效期承诺函(有效期不少于60天);
(5)售后服务承诺书、应急抢修预案及违约责任承诺书;
(6)消防维保服务实施方案及近2年同类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
七、询价时间及答疑
1.询价评审时间:2026年8月14日11:00,地点与文件递交地点相同。标书代写
2.澄清答疑: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8月13日17:00前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采购人将统一作出书面回复,答疑文件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八、无效报价及废标情形
(一)无效报价情形
1.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或不满足要求;
3.报价字迹模糊,关键数据无法辨识;
4.提供虚假资质、业绩或信用材料;
5.不满足公告中其他实质性条款。
(二)废标情形
1.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2.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3.因故取消本次采购任务。
九、合同核心条款
1.付款方式:全年维保服务期满,且全部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2.履约验收:甲方按月核查维保记录,年度对全套检测报告及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核查。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按时完成月度巡检或故障抢修、逾期交付检测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故障处置不及时导致消防隐患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维保费用。
4.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竟邦
联系电话:153****5071
接收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区**路28号,******办公室
附件一:报价表
| 点击下载文件:报价表 |
附件二:供应商声明
| 点击下载文件:供应商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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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