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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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_****改革局_(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_**** 号_(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_,建设资金来自_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_****改革局_****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_**** 号_)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1.3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信息化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彭街道龙锦东路156 号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停车场1 座,红线面积1877.649 平方米,场内共配套 50 个车位,其中30个为充电车位。项目总投资额约695.95万元。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工作;

2.3.2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件若涉及专家论证或评审的,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4 计划周期: 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最终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2.5 质量目标: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 施工资质: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1.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须为设计资质单位本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施工资质单位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4财务要求:

无;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设计资质单位:

2023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2)施工资质单位: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2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电子标服务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平台(**省)、成****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cn、www.****.com)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028-****886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2层 地 址: **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易先生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28-****6833 电 话: 028-****3579

2026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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