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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随工程进度款支付。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从合同工期范围内第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开始抵扣,每月抵扣额度为上月核定项目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付未付金额,直至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抵扣完。”修改为“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8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其余费用随工程进度款支付。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从合同工期范围内第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开始抵扣,每月抵扣额度为上月核定项目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付未付金额,直至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抵扣完。”“附件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协议书”部分也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