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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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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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迎春路555号B楼办公场地****租赁区域为1楼部分、2楼部分、3楼部分、5楼部分、6楼、7楼和8楼,租用建筑面积7896平方米,使用面积4740平方米。****公司租赁区域提供行政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包括:综合行政服务、驾驶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合同起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括**、**、**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公司自身、****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交易所****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交易所****公司的审计活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交易所****公司离职;

(3****交易所****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交易所****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交易所****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其本人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创始人、股东、任(兼)职人员、顾问、本项目授权代表;

(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交易所****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交易所****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以上类型离职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

3.投标人须如实填报《离职人员信息披露表》和《离职人员近亲属信息披露表》。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标人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5.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规定或允许的制造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支机构,存在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交易所不良供应商的****公司。

9. ****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11.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签署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廉洁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提供2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楼宇全委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服务期须早于投标截止日)。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标书代写

a.商业办公楼宇:是指为办公活动及配套商业提供空间的建筑。其他物业类型如:公寓、工业物业、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等不予认可;

b.全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是指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档案管理、客户服务、专项外包单位全面监管及考核等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的物业管理人应尽的义务。其它如驻场物业顾问、物业顾问等将不予认可。

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加盖公章。

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时间)

获取方式:在线购买。请前往****官网(www.****.com),导航栏处点击“SMEETC电子交易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在平台内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上传保密承诺函,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项目500元人民币(RMB5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纸质密封递交到**市**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5号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5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地点:**区迎春路555号B座办公场地

3.服务时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4.采购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800.00 元

5.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含税):人民币****800.00元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个子目。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及“****官网www.****.com”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文件异议的提出方式:发送异议函的盖章件pdf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285号16楼

联 系 人:邓澍 陆思彦

电 子 邮 件:****@shbid.com、****@shbid.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交易所纪检办公室,管理部门为******公司。

座机:021-****888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迎春路555号 B 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1-****7269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邓澍 陆思彦

电 话:****7758、****7727

电 子 邮 件:****@shbid.com、****@shbid.com


附件 保密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以下简称“承诺人”)拟参加2027-2029年迎春路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外包项目(以下合称为“本项目”)的投标,特出具本保密承诺函。

1.本承诺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为进行本次招投标,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承诺人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清单、文件拷贝、图纸、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等。

2.承诺人保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的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2.1承诺人保证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仅为完成本次招投标之目的而正当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保密信息做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露、使用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扩散,向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论坛等)和公开场合透露或公布等。

2.2 承诺人保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招标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确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承诺人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诺函条款的约束。

2.3 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承诺人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被没收投标保证金。2.按本项目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金。3.按对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本承诺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做出任何该等暗示,也不得解释为招标人有义务向承诺人提供信息。

4.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解释,并且承诺人已经为出具本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承诺人(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提示: 本文件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招标人将取消承诺人的投标资格。

202********534********8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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