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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公司
因******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实际缴纳社保期限不足三个月,取消其预中标候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物华街7号
联 系 人:李润才
联系电话:0451-****85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文道街25-3****花园1-2栋1层15号
联 系 人:李鹏飞
电 话:0451-****9955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鹏飞
电 话:0451-****995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县****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