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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其所需的**市千灯镇北大街(101#、139#、141#、143#)、南大街(100号及木瓜浜5号)房屋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本次招标的澄清公告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千灯镇北大街(101#、139#、141#、143#)、南大街(100号及木瓜浜5号)房屋修缮工程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交易中心****中心
公告日期:2026年8月5日
四、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8.2中删除“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条款。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8月18日11:00;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8月19日13:30;标书代写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等相关附件。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招标人:****
联系人:陈禹诞 电话:0512-****0665
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娜娜 电话:0512-****610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