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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安排及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经党组会研究,拟废止《**县政策性森林保险理赔操作办法(试行)》《**县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
赫府办发〔2015〕57号关于森林保险理赔操作办法的通知.pdf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瑜 联系电话:085****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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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