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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河镇服务农村土地制度改****示范区项目(EPC)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区十河镇服务农村土地制度改****示范区项目(EPC)(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 11.2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刚、朱磊,电话:151****2967、136****5823”修改为“项目负责人:王刚,电话:0551-****1234(151****2967)”。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的“第一阶段:评标阶段,****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序)”修改为“第一阶段:评标阶段,****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经开区药王大道淮河路8号
邮编:236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99****52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0551-****1234(151****2967)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