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364136 | 建设单位法人:李士振 |
| 马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 **省**高新区联华路 366 号(山推股份崇文产业园) |
| ****高性能矿用推土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4-C3514-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省**高新区联华路 366 号(山推股份崇文产业园) |
| 经度:116.719430 纬度: 35.414680 | ****机关:****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4 |
| 济环报告表(高新)〔202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7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3641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0MA3MNGA4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303MA3DG19Q42,****0882MA3NL6XN2W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1 |
| 2026-07-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unzhihb.com/xmgs/show/131 |
| ****高性能矿用推土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项目,建设 在**高新区联华路366号(山推股份崇文产业园), 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评要求重新报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 50000 万元,环保投资 710 万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87559.67m2,**厂房 31885m2。该项目**矿挖装配车间、矿卡装配车间、整备车间和焊接、涂装车间,建成后年消耗天然气 20000m3,使用电量 1242.92 万千瓦时,形成年产矿用推土机 500 台、矿卡100 台、矿挖 100 台、矿用平地机 10 台、宽体车 1000 台、矿用装载机 20台、压路机 30 台、铣刨机 6 台、摊铺机 10 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 50000 万元,环保投资 710 万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87559.67m2,**厂房 31885m2。该项目**矿挖装配车间、矿卡装配车间、整备车间和焊接、涂装车间,建设规模为年产推土机 500 台、矿卡 100台、矿挖 100 台、矿用平地机 10 台、宽体车1000 台、矿用装载机 20台、压路机 30 台、铣刨机 6 台、摊铺机 10 台。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焊接→加工→腻子打磨→涂装→总装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文件及批复建设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焊接烟尘经除尘房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喷丸粉尘、腻子打磨粉尘分别通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零部件涂装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整机精饰线补漆室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关于印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综治办发〔2018〕43号)相关限值要求、《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和《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做好固废的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废料、焊渣、****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干式过滤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水性漆漆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其成分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环评要求该固废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未鉴定前企业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做好固废的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废料、焊渣、****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干式过滤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水性漆漆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其成分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环评要求该固废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未鉴定前企业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焊接烟尘经除尘房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喷丸粉尘、腻子打磨粉尘分别通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零部件涂装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整机精饰线补漆室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达到 27m,废气排放标准均与环评一致。 2、本项目实际建设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清洗废水一起排入**高新区 ****处理厂(**蓼河******公司)处理,执行标准与环评一致。 3、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隔音降噪措施,执行标准与环评一致。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1.1 起施行);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和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 年第 82 号)要求,其他标准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中新增工业冷柜、矿挖行走马达拧紧机、矿挖支重轮拧紧机各一台,新增矿卡轮胎螺母拧紧机、工频风冷喷油螺杆式空压机各两台。 2、环评中排气筒编号为 1#、2#、3#、4#、5#、6#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中工业冷柜、矿挖行走马达拧紧机、矿挖支重轮拧紧机、矿卡轮胎螺母拧紧机并无新增,新增工频风冷喷油螺杆式空压机一台。 2、实际排气筒编号 1#改为 DA014、2#改为 DA010、3#改为 DA011、4#改为 DA013、5#改为 DA012、6#改为 DA009。 |
| 目前设备新增量少,排气筒编号改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31 | 0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 0 | 0.56 | 0 | 0 | 0 | 0.56 | 0.56 | / |
| 0 | 0.189 | 0 | 0 | 0 | 0.189 | 0.189 | / |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济****处理厂(**蓼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设有污水排口,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 pH 日均值最大为 7.13(无 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 1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 为 8.775mg/L,氨氮日均值最大浓度 22.25mg/L,总磷日均值最大浓度为 0.0675mg/L,总氮日均值最大浓度为 31.05mg/L,悬浮物日均值最大浓度 118mg/L,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及济 ****处理厂(**蓼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DA014 焊接废气排气筒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改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ND | |
| 2 | DA010喷丸废气排气筒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7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 准; 排 放速 率最 大值 为 0.0834kg/h , 符合《 大气 污染 物综 合排 放 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
| 3 | DA011腻子打磨废气排气筒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 3.8mg/m3, 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 准; 排 放速 率最 大值 为 0.153kg/h , 符合《 大气 污染 物综 合排 放 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 | |
| 4 | DA012零部件涂装线废气排气筒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要求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 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 VOCs 排放限值;本项目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SO2、NOx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 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 气综治办发〔2018〕43 号)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窑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 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限值。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 6.7mg/m3, 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 准; 排 放速 率最 大值 为 0.519kg/h , 符合《 大气 污染 物综 合排 放 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最大浓度为 2.6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08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 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项目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的最大浓度4mg/m3,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综治办发〔2018〕43 号)相关限值要求。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窑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 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限值。 | |
| 5 | DA013整机精饰线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要求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 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 VOCs 排放限值;本项目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SO2、NOx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 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 气综治办发〔2018〕43 号)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窑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 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限值。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 3.7mg/m3, 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 准; 排 放速 率最 大值 为 0.202kg/h , 符合《 大气 污染 物综 合排 放 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最大浓度为 2.8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155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 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印发**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综治办发〔2018〕43 号)相关限值要求。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窑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 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限值。 | |
| 6 | DA009危废库废气排气筒 |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 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 VOCs 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最大浓度为 1.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184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 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 |
| 1 | 无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 65dB,夜间 55dB) | 按环评要求设置低噪声设 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 隔音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最大值为 56.2dB(A),小于其标 准限值 6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 47.1dB(A),小于其标准限值 55dB(A), 各监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 准。 |
| 1 | 做好固废的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金 属废料、焊渣、****回收部门 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干式过 滤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渣、 废水性漆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 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及时向生态环境 部门备案;水性漆漆渣未列入《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但根据其成分分析可能具有 危险特性,环评要求该固废按照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 定,未鉴定前企业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 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 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 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 求。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执行《中华人民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2020.4.29 修订)和《**省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2023.1.1 起施行); 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和 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 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要求, 其他标准与环评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2、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企业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及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 2、企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3、企业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