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发布的深层海相钾盐**开发利用项目五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项目名称)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修改:
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条款修改为: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修改为: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