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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6年07月31日 至2026年08月10日允许联合申请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1 | **** | 贵****示范区****开发区)洛香镇横****中心对面) | 旅馆用地 | 3387.0 | 40 | 750.0 | **** |
二、公示期: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2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丙妹镇**路51号2—3楼、**省**市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邮政编码:557499
联系电话:0855-****100、0855-****615
联 系 人:覃超、王海清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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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