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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 嘉市监列严告〔2026〕1号
索引号 : ****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监管局
名 称: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 嘉市监列严告〔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8-11
许搏:
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966.8条且系伪劣卷烟。经**县烟草专卖局认定,涉案966.8条卷烟零售指导价共计30万余元。****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鄂1221刑初92号)证明:你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规定,你等的行为属于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你(单位)可以向我单位提出异议。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李嘉 联系电话: 0715-****623
联系地址: **县鱼岳镇迎宾大道52号
****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