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县寿安街道吕石桥村2517.62平方米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项目 | 标的编号 | ****01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产权证编号 | |
| 标的类型 | 商业服务业 | 地块名称 | 寿安街道地块一 |
| 流转面积 | 2517.62 | 单位 | 平方米 |
| 坐落 | **县寿安街道吕石桥村 | 其他描述(水、电、路等) | |
| 转出用途 | 商业用地 | ||
| 土地性质 | 地块形状 | 不规则 | |
| 地块形状描述 | |||
| 序 | 名称 | 数量 | 权属关系 |
**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挂牌公告
蒲集挂告﹝2026﹞05号
****办事处批准,**县寿安街道吕石桥村农民集体决定委托****以联营方式为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寻求**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联营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 联营年限 |
土地评估价值(单价) |
联营土地评估总价 |
年固定回报率(%) |
交易 保证金 |
主要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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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
| 1 |
PJ-SA-LSQ- 2026-02 |
**县寿安街道吕石桥村 |
2517.62平方米(约3.78亩) |
商业用地 40年 |
45.07万元/亩 |
170.3646万元 |
≥0.19% |
34.07292万元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不大于12米,局部不超过18米,且超过12米部分不超过建筑整个投影面积的20%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本次联营挂牌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或联合体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联营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方)。
四、为规范用地管理,满足产业发展要求,宗地用途必须符合产业用地规划。
五、本次竞买活****交易所官网竞价大厅进行网络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报名地点为****(**县**街道狮子树村1组88号),挂牌报名期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16时00分。在挂牌报名期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摘牌成交。如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1时00分。官方网站https://zc.****.com,登录报名人账号,准时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
七、意向**方请于2026年8月18日16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凭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办理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16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八、 其他事项:
1、本次联营主体与竞得人(**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各方的税费缴纳。
2、联营成交后,竞得人(**方)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联营主体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并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合同》,须在联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联营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3、意向**方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a、使用该宗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种植园基础改造提升工程、科技创新推广工程、农商文旅体融合工程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b、年固定回报率不低于0.19%;详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实施方案》
4、竞得人(**方)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意向**方请于2026年8月12日起****交易所门户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联系地址: **县**街道狮子树村1组88****交易所****公司(咨询电话:吴老师028-****7091) 网站地址:https://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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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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