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施工
标段编号:****001001
开标时间:2026-08-10 09:30
开标地点:**区开标一室
公示期:2026-08-11至2026-08-14
2、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名:****
投标报价:伍佰陆拾肆万玖仟零伍拾元柒角陆分(****050.76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供货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孙建如;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232****420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苏**B(2021)****870;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项目经理业绩:
1、张山镇202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路灯亮化工程
项目管理人员:
质量员:曹洋 证书编号:240********43736
施工员:黄开峰 证书编号:250********47782
材料员:**亮 证书编号:240********43990
资料员:杨燕 证书编号:240********36152
安全员:黄晓雪 证书编号:苏**C1(2019)****181
企业业绩:
1、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石港区-刘桥镇2025年路灯项目(二期)施工
2、娘娘庙村娘娘庙街道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3、**县2024年百兴镇路灯安装项目
4、****学院校园基础建设项目-图书馆和北校门泛光照明工程
5、张山镇202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路灯亮化工程
6、民生社区北**大埂民生段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
第二名:内****公司
投标报价:伍佰陆拾伍万贰仟伍佰叁拾肆元柒角壹分(****534.71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供货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8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16 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吴长宝;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蒙215****0293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蒙**B(2024)****89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项目经理业绩:
1、**裕昌检测场北利宸乳制品加工项目配套建设排污管网及供热出口工程
2、**星耀镇龙王庙村主街道改造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孙海霞 证书编号: 202****5608
安全员:马海清 证书编号:蒙**C3(2026)****489
预算员:田德宇 证书编号:015********01289776
资料员:曹雪敏 证书编号:015********01000267
质量员:韩英杰 证书编号:015********01000070
施工员:乔雪健 证书编号:015********01000084
材料员:范秀敏 证书编号:015********01000115
企业业绩:
1、****公司换热站二网单循环改造
2、**自****安全中心实验室供暖改造工程
3、**县2025年抗旱应急工程
4、和****中学遗留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5、**星耀镇龙王庙村主街道改造项目
第三名:****公司
投标报价:伍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伍元玖角肆分(****765.94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供货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王凤兴;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鲁137********002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鲁**B(2024)****55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项目经理业绩:
1、莒**板泉镇太阳能路灯安装
2、**区漕河镇美丽乡村路灯安装工程
3、**区泗河观光路一体化太阳能路灯工程
项目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周亭亭 证书编号:鲁240********0021
安全员:翟京坤 证书编号:鲁**C3(2025)****867
质量员:马静 证书编号:240********68127
资料员:桂月亭 证书编号:240********64927
材料员:姜恩素 证书编号:240********69391
施工员:杨际行 证书编号:240********74928
机械员:刘康 证书编号:250********29992
企业业绩:
1、**区泗河观光路一体化太阳能路灯工程
2、**区漕河镇美丽乡村路灯安装工程
3、莒**板泉镇太阳能路灯安装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监督部门
****开发区****管理局
5、其他公示内容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公司;否决原因:未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证书。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70-****633
代理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80****0606
监督单位:****开发区****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0-****189
2026年08月11日
7、相关附件
评标附件:《评标过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