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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长三角一体化互联互通浦港路东延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渠观****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7月29日在**市**区主持召开长三角一体化互联互通浦港路东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大学****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工程****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渠观****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正常,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长三角一体化互联互通浦港路东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