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南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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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 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088

通讯地址:**省**市**区**山路8****环境局8楼环****管理科

邮编:341000

建设名称:

**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十八****社区东进食品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位于**省**市**区十八****社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占地面积66761.7m2(约100.1426亩)。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宰猪车间、宰牛羊车间等,二期建设食品初加工、食品精深加工等。本项目在厂区空地**宰牛羊车间、扩建宰猪车间,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已建设施。对原有项目生产规模进行调整,改扩建后,可实现年屠宰生猪60万头、牛2.5万头、羊15.5万头的生产规模。本次仅对生猪、牛、羊屠宰生产线进行评价,食品加工生产线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生猪待宰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1#恶臭处理系统(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牛羊待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病死动物、屠宰三腺等不可食用肉、猪毛、粪便、肠内物和污泥暂存)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2#恶臭处理系统(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标准。

无组织废气:及时清理项目待宰间粪便,做到日产日清,每班次宰杀结束,宰杀车间及时清洗、消毒、喷除臭剂,加强待宰间机械通风,屠宰废物进行密闭桶装收集;待宰间、卸粪接口等产臭位置喷洒生化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单元(如调节池、厌氧处理、污泥浓缩等)需设计为密闭式,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区、粪便贮存区及其他恶臭源四周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色植物,如夹竹桃、女贞、天竺葵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值要求。

项目设置以宰猪车间、宰牛羊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边界为起点外延50m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区域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间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等,两者混合后****处理站(1500t/d)采用“格栅机+集污池+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池+中沉池+终沉池+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标准后部分回用于车间及车辆清洗,剩余废水排入麻桑河,4.6km后进入**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牲畜嚎叫和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待宰间屋顶及四壁使用吸声材料;避免外界噪声干扰牲畜,宰猪时播放舒缓音乐,保持其****情绪,减少嚎叫;加强运输车管理,减速行驶、禁鸣喇叭;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检测试剂盒,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5m3,可贮存一般固废5t),定期交有相应资质企业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般固体废物:粪便、不可食用内脏、肠内物、肉屑、病死动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污及栅渣,暂存于依托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50m3,可贮存一般固废50t),定期由**市**区牧益****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

5.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宰猪车间、宰牛羊车间、事故池、消毒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该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综合楼、附属用房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厚渗透系数≤10-7cm/s;厂区道路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处理。

项目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pH、氨氮、耗氧量(CODMn)、总大肠菌群、铜、锌等,每年监测一次;建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监测计划,生产运行中要落实地下水及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物质包括次氯酸钠、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氨气、硫化氢等;环境风险主要为风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及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设施失效导致的环境污染;项目通过围堰和事故池(依托现有,有效容积500m3)、严格落实厂区污染分区防渗要求、规范固体废物储存,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管理,控制废水和危险物质泄漏;落实畜禽传染病、火灾、制冷剂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组织。

7.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运营后,COD、TP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1.423t/a、TP0.224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附件:公示稿-**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

公众参与专章-**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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