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策文件精神,切实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高质量就业,根据《**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和上级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项目(优先征集“政校企”**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2026-2027年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申报方作出声明);
(六)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四、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质(如果是分支培训机构需提供原机构法人资质);
(三)提供办学条件(包括机构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
(四)师资力量花名册(含职称);
(五)上级批复办学文件;
(六)荣获相关证书;
(七)收费标准。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区政务大楼4楼****。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56-****397。
六、受理批准
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资质信息审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择优确定**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与其签订协议,协议时间不超过两年。
七、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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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