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和风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服务
成交公告
****受****的委托,就国资●和风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资●和风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服务
2、项目编号:****
3、最高限价:32万元
4、项目内容:包含10KV接火点接火,电力电缆敷设及电力线路的顶管、变压器安装以及相关电力设备试验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6年8月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文博城会议室2-1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任建芳(组长)、袁晓、陈国栋(业主评委)
四、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所有参与谈判的响应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响应人名称:****
2、成交金额:312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媒介发布。
八、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市国有资产****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151****8080
招标人:****
地址:**省三****银行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6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会大厦B座1501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7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