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医院****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包别3:经评审,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项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代理服务费:01包:19369元;02包:4005 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赭**路2号
联系方式:0553-****1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187****239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意超、沈超、韦艳华、郏云飞
电话:0551-****8929或****1311转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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