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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要求,****水库扩建工程于2026年8月10日在**市**区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组认为:认为建设单位及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工作,依法依规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流失防治效益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我单位(****)委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完成了《****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将该报告向社会进行公示,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机关进行反映,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水库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黄**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黄****村3组
联系人及电话:宛**/180****8306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武莉/199****9038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4599号3栋2层8号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