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布袋除尘装置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现就****布袋除尘装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编号:**** 3、预算金额:120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涵盖项目采购资格 2、供应商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包括处罚期尚未届满的)。(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必须****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整改或清退出库单位(包括处罚期尚未届满的)。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2023以来(以合同时间签订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体现相关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 三、采购要求: 注:①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③以上价格包含材料费、运卸费、安装费、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到现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书面、电话、短信、微信等)后,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送达交货指定地点(具体配送计划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65%,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融资、信用证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货款,贴息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满一年。 (四)验收: (1)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派代表对每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验收,查验有关检测报告,同时根据检测验收标准对货物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 (2)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验收发现设备型号规格不符合规定或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造成损失一切均由乙方承担。 (五)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六)响应供应商如恶意报低价扰乱询价程序的情况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擅自弃标,直接废除其成交资格并且列入黑名单****集团任何项目。 (七)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成交候选人排序顺位确定后续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如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未能按时供货,每天将按本次成交总价的1%赔偿给采购人,超过十天还未能供货,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并拉黑清除出库不再**。 注:上述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响应无效 五、评审标准: 1、最低价评标法。响应供应商报出一次不可变更的价格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评审结果按响应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总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响应报价相同的,****小组摇号确定排序。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6年8月11日 至 2026年8月20日15:00.(**时间) 地 点:****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地 点:****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电子标服务 八、补充说明 1、信誉要求:****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请自****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进行供应商注册工作(中寰分类-其他类-中寰集团综合服务库),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手册下载-供应商注册手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 2、潜在供应商****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下载询价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必须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报价文件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逾期作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丰林镇畈上王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4899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 联系电话:0792-****606(分机号1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