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代建代招项目2026年第一次服务公开谈判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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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代招项目2026年第一次服务公开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批次编号:****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并委托****代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并委托****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9)其他

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2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和3.2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3.7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5日00:00时(**时间,下同),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响应及报价。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4:3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渝西大道8号2幢5楼(原调度楼)。加急标书代写

5.4本次采购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的密封完好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提供签章齐全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提供盖章齐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标服务

5.5本次采购实行电子化评审,电子响应文件不可读取时,将视为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审。因电子响应文件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7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122号

邮编:40216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

邮编:400014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3-****6696

电子邮件:****@qq.com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1日


采购公告附件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工程规模

专用资格要求

工期/服务期

实施地点

1

****-01

棠城110****电站土建工程预算审核

包1棠城110****电站土建工程预算审核

****棠城110****电站土建工程预算审核服务

****公司代建****棠城110****电站土建工程预算审核服务项目。

110****电站土建建设。本工程****电站地块清表、管道搬迁、站内道路及室外地坪、土建建筑、结构、变电站进出线通道接口、地基处理、暖通、消防、照明、通信及视频监控等管道预埋、变电站消防水池、泵房建设,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及相应控制系统建设,变电站固定灭火设备及管道安装、灭火器等配置、室内装修工程(仅做墙面砂浆抹灰,地面砂浆找平)、外立面装饰工程、屋顶工程、变电站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入户、施工用水用电等。

1、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业绩。

2、项目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0日

**市**区


采购公告相关补充说明:

说明:

1.“专用资格要求”表及相关附表中的各项要求,为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或必须提供的内容,不再专门表述为“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等内容。各类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资格证书、项目团队、施工班组、作业班组等班组数量、人员数量、人员资历、任职年限等要求,资格条件表中列出的等级或级别均为最低要求,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最低要求和等级的佐证材料。

2.关于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的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书、合同等佐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附资质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书格式需为影印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佐证资料关键信息不得覆盖或涂改,关键信息覆盖或涂改或模糊、缺失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需要年检的必须按时年检并有年检记录,需要续期的需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如需附证明材料才完整的资料,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要求人员专业、学历,那么必须提供带有专业的学历证明材料。)资格条件对人员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存在要求的,注册执业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

3.关于企业业绩的说明:

(1)时限: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

(2)业绩数量:简单表述为最低数量或最低金额要求,不再重复表述“及以上”、“至少”、“不低于”、“不少于”等内容。如业绩同时要求数量和金额,数量和金额均为最低要求(如1个项目金额100万,含义为“项目个数不少于1个,对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3)类似项目业绩:如无特别说明,“专用资格要求”中对企业业绩的要求为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4)业绩如涉及电压等级:如无特别说明,高电压等级业绩可覆盖低电压等级,除非特别注明折算规则,低电压等级(级别)不能覆盖高电压等级(级别),业绩电压等级序列如下: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海外工程业绩电压等级:介于220-500千伏之间的电压等级(不含500千伏),按220、330千伏电压等级业绩计算。

(5)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除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外,业绩证明材料还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和发票验真截图。合同、发票、验真截图缺少任意一种,相应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关键信息(数量、金额、时间)不得覆盖或涂改,关键信息覆盖或涂改或模糊、缺失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规模、实施内容等关键信息,如业绩有规模要求,响应供应商资料未体现或无法统计的,该规模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业绩为框架项目的,提供框架协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业绩才被认可:

a.框架项目已签订单体合同的,需提供单体合同;

b.框架项目未签订单体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甲方证明单体项目已据实发生的其他佐证材料(如结算审核认定书等)。

②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任意一种,发票影印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

③发票验真:业绩发票影印件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

④业绩时间及数量认定标准:

业绩时间: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业绩数量:

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合同为准。

4.关于人员业绩的说明:

(1)时限: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

(2)工程类项目关键人员业绩:项目部关键人员应提供资质要求的业绩及项目部任命文件、施工合同(同一工程无需重复提供)。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无论本次响应是否担任项目经理)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审批同意的项目经理资料、竣工资料(有项目经理签名的)等能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签字或载明项目经理具体人员的资料之一,无有效资料能证明的(例如仅有响应供应商自己出具的项目部任命文件资料),该项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

5.关于“颁证机构”、“资质”名称的简化说明。省略法定颁证机构:如“中华人民****建设部认定颁发的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简化为“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又如“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简化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各种资质证书必须为国家法定或权威颁证机构颁发。简化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描述并明确等级范围,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

6.如因专用资格要求简化而引起歧义或含义不清晰的,****委员会进行解释。

7.专用资格要求以本公告列明的资格条件为准,技术规范书等处出现的专业资格业绩条件对响应供应商无约束。


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邮箱

单位地址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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