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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配备计划”评分标准变更为:具体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论述**配备情况及计划等。评分具体标准:优得2.7-4.0分,一般得1.3-2.6分,差得0.5-1.2分,无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标书代写
二、第四章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5.6条变更为:年度营造林施工完成后含3年(含施工当年)的抚育管护(包括补植、追肥、幼林抚育、管护等),即2026年建设任务管护期为2026-2028年,2027年建设任务务管护期为2027-2029 年,2028年建设任务管护期为2028-2030年,以此类推。
三、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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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