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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竞价公告中“受让方需要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施工环保协议书,并自资产交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丹霞路地块所属建筑物、构筑物残余价值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现修改为“受让方需要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施工环保协议书,并自资产交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丹霞路地块所属建筑物、构筑物残余价值的拆除及垃圾清运。”
此变更公告与原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原竞价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