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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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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国道**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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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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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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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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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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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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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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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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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楼1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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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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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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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3-****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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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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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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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国道**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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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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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7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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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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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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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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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国道**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补遗书-02# 各有关单位: 针对本工程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1、本招标补遗书-02#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补遗书-01#相矛盾时,以本补遗书-02#为准。 2、提问:1、招标文件P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5****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与P2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其他第7条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以下证明:7.1、****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7.2、从“**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前后不一致。 请予以明确投标人是否需要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注册。 回复:无需提供、无需注册。 3、提问:2、招标文件P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在“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建成使用后适用)。 本次投标是否使用会员诚信库,请予以明确 回复: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4、明确:3、招标文件P71:评标办法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评标办法中无法显示“2.2.2(4)”信誉的详细评审内容,故补充说明:人员信息公开得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已完业绩信息公开得分:本项目对该项未做要求,满足资格条件和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可获得本项的1.5分。若出现下列情况的扔按扣分处理:(1)、(5)、(6)、(7)条等。 请予以明确扣分情况(1)、(5)、(6)、(7)是否适用于本次招标 回复:未出现扣分情况且满足资格条件和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均得1.5分。出现扣分情况的在1.5分的基础上扣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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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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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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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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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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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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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字化招标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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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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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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