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年4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4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生产项目
地点:**省**市**县泉头镇农林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环评阶段设计主体工程为一条年生产建筑用石40万立方米碎石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振动筛、传送带、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袋式除尘器等。受市场变化影响,企业决定去除筛分工序,以原有产品碎石为原料,新增2台雷蒙机对碎石进行进一步破碎加工得到石粉;完成变更后,企业可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同时供应碎石与石粉两类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碎石、石粉合计40万立方米。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9****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