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维修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维修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东门小区14幢502室
成交金额:玖拾肆万零柒佰肆拾贰元叁角贰分(940742.32元)
评审报价:玖拾肆万零柒佰肆拾贰元叁角贰分(940742.32元)
评审总得分:95.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维修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主要****植物园管护设施修缮与维护;应急蓄水设施安装;对永来、逍遥、**、大障步道进行维修;以及巡护路网进行维护。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振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234********0675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海峰(组长)、孔德锋、汪少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50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996;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联系方式:0563-****97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
联系方式:0563-****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56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