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郎木寺大经堂保护维修工程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57.646172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郎木寺大经堂保护维修工程。 |
标段信息
| 1 | E623********080****1001 | 257.646172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3********080****1001******县郎木寺大经堂保护维修工程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354979W-****0624-009918-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以审计报告所审年度的最后一天为准)经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无重大****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www.****.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9****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 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包含古建筑)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需配备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 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③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及不更换项目组成员承诺书,格式自拟。 (11)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同一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