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果铝业有限公司铝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山东-临沂-临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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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329MA3NLALL09单开涛
单开涛**省**市**县
山****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铝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省**市**县 山****工业园
经度:118.598450 纬度: 34.796950****服务局
2024-12-31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4〕21070号****
5000
80****
****1329MA3NLALL09****
****1329MA3NLALL09******公司
****1329MA3EPRLL082026-05-08
2026-07-042026-08-03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44MPAQ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万吨铝板年产3万吨铝板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能为年产3万吨铝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炼——精炼——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轧——合卷、剪切——卸卷、捆扎入库——铝灰渣回收处理熔炼——精炼——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轧——合卷、剪切——卸卷、捆扎入库——铝灰渣回收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 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 项目 1#~4#生产线上料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精炼废气、环境集烟废气、炒灰废气、冷灰废气、球磨筛分废气、铝灰落料粉尘分别经密闭管道或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原料上料压块粉尘和 5#~7#生产线上料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精炼废气、环境集烟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或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多管除尘+ 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上述废气一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碱喷淋脱酸 ”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厂界颗粒物、SO2、NOx 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氨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 一水多用 ”,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初期雨水和地面冲****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碱喷淋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于碱喷淋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经深度处理后排入西李官**后进入苍源河,最终汇入新沭河。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 A 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依托原有1 个、** 2个地下水监控井进行跟踪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1~4#生产线+炒灰+冷灰+球磨筛分+铝灰落料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脱酸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监测:DA001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碱喷淋装置补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 经监测: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 A 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措施。 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原料废包装、废过滤陶瓷、废蓄热陶瓷,****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铝灰、二次铝灰渣、碱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除尘器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厂区内集中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根据《**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LYZL(2024)076 号)要求,本项目COD、NH3-N、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 0.037t/a、0.0019t/a、5.76t/a、1.796t/a、11.34t/a,新增大气污染物已进行倍量替代。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一座容积为450m3的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八)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依据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经核算,COD、NH3-N、颗粒物、SO2、NOx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公司配备了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应急处置物资。****公司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教育,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本项目建设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做好信息公开,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236 0 0 0 0.124 0.124
0 0.035 0.037 0 0 0.035 0.035
0 0.0008 0.0019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1280.32 0 0 0 21280.32 21280.32 /
0 0 1.796 0 0 0 0 /
0 0 11.34 0 0 0 0 /
0 4.0104 5.76 0 0 4.01 4.01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 A 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碱喷淋装置补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 经连续两天监测:2026年6月2日~4日,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7.9-8.1(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2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111mg/L,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19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5.79mg/L,总磷浓度最大值为1.98mg/L,总氮浓度最大值为30.1mg/L,动植物油类浓度最大值为0.17mg/L,全盐量浓度最大值为882mg/L。 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 A 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脱酸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SO2≤10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排放限值(氟化物≤3mg/m3、氯化氢≤30mg/m3、砷及其化合物≤0.4mg/m3、铅及其化合物≤1mg/m3、锡及其化合物≤1mg/m3、镉及其化合物≤0.05mg/m3、铬及其化合物≤1mg/m3、二噁英≤0.4ng-TEQ/N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氟化物≤3.0mg/m3、氯化氢≤30mg/m3、砷及其化合物≤0.4mg/m3、铅及其化合物≤0.5mg/m3、镉及其化合物≤0.05mg/m3、铬及其化合物≤1.0mg/m3);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氨≤8.7kg/h);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SO2≤0.40mg/m3、NOx≤0.12mg/m3、颗粒物≤1.0mg/m3);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氟化物≤0.02mg/m3、氯化氢≤0.2mg/m3、砷及其化合物≤0.01mg/m3、铅及其化合物≤0.006mg/m3、锡及其化合物≤0.24mg/m3、镉及其化合物≤0.0002mg/m3、铬及其化合物≤0.006mg/m3);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氨≤1.5mg/m3) 项目1~4#生产线+炒灰+冷灰+球磨筛分+铝灰落料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脱酸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连续两天监测:2026年6月2日~4日,DA001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2mg/m3,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未检出,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9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9mg/m3,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μ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3μ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μg/m3,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μg/m3,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4kg/h,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7ng-TEQ/Nm3。 无组织厂界二氧化硫最大值为0.035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为0.064mg/m3,颗粒物最大值为0.343mg/m3,氟化物最大值为0.002mg/m3,氯化氢最大值为0.05mg/m3,砷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0.0292μg/m3,铅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0.0246μg/m3,锡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0.015μg/m3,镉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0.00561μg/m3,铬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0.111μg/m3,氨最大值为0.13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距离衰减、墙壁隔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减震、距离衰减、墙壁隔音等措施降噪后,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连续两天监测显示:2026年6月2日~4日,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3~54.3dB(A),夜间噪声值为46.7~48.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按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原料废包装、废过滤陶瓷、废蓄热陶瓷,****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铝灰、二次铝灰渣、碱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除尘器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厂区内集中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原有年产 3 万吨铝板生产项目依托原有年产 3 万吨铝板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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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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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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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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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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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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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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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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